41种危险化学品新增纳入进/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

2016/3/3 15:05:57 浏览

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新《法检目录》要求,自2016年2月1日起,41个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海关商品编号将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。上述危险化学品,未经检验将禁止进出境。

据悉,这次列入法检种类表商品主要包括第3类易燃液体、第4类易燃固体、第6类毒性物质和第8类腐蚀性物质,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乙醛、萘、砷、硼酸等41种危险化学品。
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企业:一是应按照我国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法律法规要求,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工作,确定产品联合国UN编号、适用包装等相关内容,使用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;二是按照我国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,做好相关产品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等技术资料的制订,在产品外包装上加贴危险公示标签并随附安全数据单;三是及时与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沟通,了解最新的检验检疫信息,确保政策调整后货物顺利通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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